RJC认证咨询-RJC《责任珠宝业委员会标准指导》中一般性要求标准指导(COP 37)尾矿与矸石
标准指导
(COP 37)尾矿与矸石
A.定义与适用范围
采矿废物是指那些在矿石采掘、选矿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矸石和覆盖层是为获得矿石而移除的材料。尾矿包括矿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岩石和废水。
来源:
- 什么是尾矿? www.tailings.info/tailings.htm
《实践准则》中的“尾矿与矸石”章节适用于采矿行业会员产生的所有尾矿与矸石。尾矿与矸石规定的实施应结合《实践准则》中有关危险物质和影响评价的规定。
B.议题背景
尾矿与矸石设施是很多采矿运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采矿行业提升环境绩效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钻石、黄金和铂族金属采矿运营涉及在极不相同的环境中采用一系列不同的采矿工艺,要求采取场地特定的方式管理这些大量的矿山废物。
通过物理操作,比如筛选、破碎、碾磨和精选,或通过浸出等涉及化学品、高温和高压的方法,将开采的矿石加工成精矿或成品,由此产生尾矿。尾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为尾矿提供安全、稳定、经济的贮存,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矸石也是矿渣,通常由为获得矿石而移除的覆盖层和材料组成。矸石甚至可能含等级非常低的矿石,加工不能盈利。矸石管理基本涉及去除和贮存,可以是临时贮存,也可以是长期贮存。
一些尾矿与矸石并不构成暴露风险,因此无需特殊处理、限制重复使用或地球化学监测。此类废物可用于地貌重建、道路和大坝建造,在矿山关闭时,这种基质可能适合植被覆盖和类似的修复措施。但是,有些尾矿与矸石包含,或者可能导致危险物质的产生,要求开展监测、处理与安全处置。
管理尾矿与矸石可产生三大类影响:
- 场地选择可显著改变环境和社会影响。创建最初的足迹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因此,场地选择是对运营影响、修复成本和关闭后责任产生最深刻影响的设计因素。
- 尾矿与矸石可能含夹带杂质的液体、产酸化合物和/或迁移的金属污染物,这些物质会渗入地下水或在地表溪流中出现,从而影响生态。
- 岩土破坏,尽管很少发生,但却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出色的设计和建设,以及管理和监测体系,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管理尾矿与矸石,具体取决于其物理化学性质、场地地形、气候条件、国家法规,以及矿山运营和加工厂所在地的社会经济背景。
采矿行业采用的尾矿贮存和处置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 陆地贮存是最常用的方法。主要类型包括:
-矿库贮存: 尾矿排放到一个围栏建筑物,通过倾倒池、坝趾排水层和暗渠去除泥浆和多余的水分。围栏建筑物可包括工程土坝、天然地形凹陷或山谷,或者矿井。
-干堆:使用真空过滤器或压力过滤器将尾矿脱水,然后可以将尾矿堆成高密度、稳定的结构。
-废矿中贮存:这种方式涉及使尾矿增稠,有时候会加入废物骨料和水泥,形成膏状物,可用于回填地下空间或露天矿区。
-修建尾矿坝:用于回填到地下矿山或露天矿井的膏状物可用于建设新的尾矿坝,或者用于延长尾矿坝的寿命。
-永久性堆浸垫和堆浸弃土:堆积烧结矿料堆,让溶剂渗透矿石,达到浸出的目的。料堆放置在直线排列的大量溶剂和密封垫上。
- 水下贮存:在加拿大、挪威等降水超过蒸发的国家,可在现有水体周围建设挡水坝和分流结构,将尾矿置于水面之下。这种方法可用于预防含硫化物尾矿的氧化和相关酸液排放。
- 水下尾矿处置有时候用于场地条件非常特殊的情况,例如:陆基处置会覆盖具有极高生物多样性、经济或文化价值的土地,针对酸性岩排水风险高的材料和/或因地形崎岖、降雨量大、地震风险高使传统尾矿坝溃坝成为重大风险的地区。深水尾矿处置通常涉及处理尾矿,以达到特定的排放标准,除去气泡并与海水混合(从而降低浮力),然后在排放到海底之前,通过水下管道用泵输送尾矿到表面温跃层和 透光层之下,尾矿从而形成“密度流”,下沉到海洋深处。但是,具有化学反应性的尾矿会对人类健康或浅水环境构成暴露风险,浅水尾矿处置不是处置此类尾矿的良好实践。
- 海洋表面尾矿处置用于从船只或平台上进行的海洋采矿,包括将由海水、挑选的海底沉积物组成的惰性尾矿直接排放到海中。
- 河流尾矿处置:这涉及利用流动的河流分流尾矿。这种做法并不常见,不被视为良好实践。目前,这种做法只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个地方实施,这些地方降水量大,属于山区,地震活跃,排除了采用其他贮存或处置方案的可能性。
人们对采矿活动能给社会带来的收益和采矿活动相关影响的成本之间的权衡争论不休,而尾矿处置正处于争论的风口浪尖。在批准开发之前一般先进行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然后再做出有关尾矿管理的决定。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通常涵盖方法和关键议题、监管框架、磋商过程、社会和环境基线、替代方案的考虑、重大社会和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减缓或补偿措施、环境和社会管理与监测计划。
矸石的管理经常是倾倒到成形的料堆或山坡上。根据其物理特征,矸石可用于土地整理,包括路基骨料、基础,或者用于景观恢复。
对尾矿与矸石贮存进行长期规划非常重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 符合规定;
- 考虑环境绩效的成本收益分析;
- 非常了解场地位置;
- 尾矿与矸石贮存设施故障或性能不佳,造成深远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后果;
- 积累的长期影响,包括金属在动植物体内的生物积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报道的尾矿与矸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恶劣天气事件、地震和/或普遍缺乏对控制安全运营特征的了解;
- 尾矿与矸石贮存设施的设计和管理面临科学不确定性或造成严重不可逆转损害威胁的情形,应遵守预防原则;
- 与利益相关方尽早开展的持续磋商、信息共享和对话非常重要。
C.关键法规与倡议
国际
国际大坝委员会(ICOLD)是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为大坝工程的知识和经验交流提供平台。国际大坝委员会引领大坝行业,确保大坝建设安全、高效、经济,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大坝(包括尾矿坝在内) 的设计人员、业主和运营商提供广泛指导。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合作,共同创办一个“良好实践采矿”资源的网站。其中有一个栏目专门针对尾矿管理。
国家
每个管辖范围对尾矿贮存和其他矿山废物管理均拥有自己的法律和/或法规框架,对贮存设施的设计、许可、监测、报告和关闭作出规定。会员必须遵守适用法律。
加拿大矿业协会(MAC)的“面向可持续矿业”倡议包括尾矿管理的绩效指标。已开发自我评估和验证协议,用于评估管理实践对加拿大矿业协会《尾矿设施管理指南》中尾矿管理框架的符合情况。这些资源尽管是按照加拿大的情况制定,但仍可以帮助其他矿山规划有效的尾矿管理。
加拿大实施矿山环境中性排水(MEND)计划,用于开发、应用新技术,以预防和控制酸性岩排水。加拿大引领了一个专题研究计划,在行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的指导下,研究酸性岩排水和金属浸出。
矿山环境中性排水计划是全球酸性岩排水研究联盟的组成部分,后者包括国际酸污染预防网(INAP)、美国酸排水技术倡议、南非水研究委员会和欧洲酸排放补救伙伴关系。
D.建议实施方式
建议实施方式为实施《实践准则》的强制性要求提供一般性指导。所提供的指导并非标准,应视为获取 信息和支持的起点。
拥有采矿设施的会员应确保制定针对尾矿与矸石管理的综合计划和体系。一项指导原则应该是持续提升运营、安全和环境绩效,同时配以定期审核与评估、与利益相关方尽早开展的持续磋商,以及有关尾矿与矸石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对话。
针对以下内容,应制定各项工艺,并将其记录在案:
- 尾矿与矸石的材料操作、包覆和控制工艺;
- 尾矿与矸石贮存设施的位置、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关闭,确保设施结构稳定,保护水质,管理所含的物质,且符合监管要求;
- 污染场地的识别、评估监测、管理/补救。此外,需要维护识别以下内容的记录:
- 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 已定义职责的每个职位的最低知识和能力要求;
- 尾矿与矸石的特征和特性;
- 有关尾矿与矸石贮存设施完整性和稳定性检查和岩土评估的记录;
- 尾矿和矿山废物贮存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位置;
- 管理变更的程序和过程;
- 尾矿和矿山废物贮存绩效分析和备案的要求;
- 报告要求(法定要求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必须为在尾矿设施和矸石设施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培训。所有相关人员均应了解尾矿和矿山废物管理计划、其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尤其是在目测贮存情况中的职责。在识别、评估、管理与尾矿与矸石设施相关的重大经济、公共健康和安全、社会、环境风险时,与受影响的社区和利益相关方磋商。磋商应扩展到为设施处理尾矿与矸石设施管理中可预见紧急情况的应急资源和机构(也可参见针对应急的指导)。
- COP 37.1:尾矿与矸石特征分析:采矿行业的会员应对尾矿与矸石进行物理与地球化学特征分析。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在设计尾矿与矸石设施时,抗剪强度通常是需要确定的最重要特征。这可能涉及开展稳定性和强度测试。其他重要的稳定性相关特征至少应考虑:
- 颗粒尺寸和分布;
- 水分含量;
- 密度、固结和孔隙率;
- 粘性和渗透性。
o 对于采矿设施内的所有尾矿与矸石,应保存有关这些特征分析的最新记录,应由合格人员开展上述特征分析。这可能需要利用采矿设施外部的专家意见。
- COP 37.2:尾矿与矸石设施:采矿行业的会员应设计、建设、维护、监测和关闭所有尾矿与矸 石设施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从而:
- 确保结构稳定,在适用的情况下,确保排放得到控制;
- 保护周围环境与本地社区,使其免受酸化、金属浸出、围阻体丧失或包括矿山运营期间和关闭后的地下水污染在内污染的潜在影响;
- 如果影响得到识别,实施合适的减缓或处理。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大坝与贮存设施的设计需要根据统计资料,比如可能的最大洪水或“千年一遇”的洪水,考虑可预见的极端洪涝灾害。例如,有关洪涝灾害的信息,可参见芬兰《大坝安全实践准则》。
o 应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以确认尾矿与矸石贮存与管理设施和支撑结构的结构稳定性。检查与评估至少应考虑:
- 每日或每周一次肉眼检查,获取不稳定性证据,包括侵蚀、溶蚀、裂缝和围阻体丧失;
- 考虑本地地质情况、气象条件以及目前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采矿活动的岩土评估;
- 在尾矿与矸石设施上游和下游进行地下水监测,探测渗漏和污染的可能性。
o 应完成风险评估,并定期更新评估,以识别、优先级排序、改进工程设计和/或管理控制措施。评估应识别潜在的场地特定影响路径以及与尾矿或矸石设施位置、建设、运营和关闭或其他尾矿管理技术相关的风险。评估结果应用于审视替代方案分析,识别可能需要通过设施设计实现减缓的影响。
o 风险评估至少应考虑:
- 尾矿和/或矸石贮存设施相对于敏感环境的位置,邻近敏感环境,包括地下水和受影响社区;
- 需要管理、保留和贮存的尾矿数量,以及在矿山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尾矿和/或矸石贮存设施的容量;
- 重大自然事件,如地震或强降雨,对贮存设施的影响;
- 包覆完整性管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比如检查尾矿墙体的渗漏、裂缝和沉降;
- 矸石料堆方法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夹带、泥沙径流和表土流失等侵蚀效果;
- 至于排放,由独立专家对废物的潜在迁移进行分析;
- 减缓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尾矿或矸石设施故障对人员的幸福、社区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这应该根据应急规定进行。
o 控制措施失败,需要减缓或处理的,应实施合理的措施,消除影响。这可以包括处理受污染的地下水,或者隔离或分离产酸物质的措施。
- COP 37.3:河岸处置:采矿行业的会员不应使用河岸处置尾矿或矸石。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为避免疑义,这不适用于传统矸石堆或尾矿坝中矸石和尾矿材料的处置,传统矸石堆或尾矿坝可以在河流流域的集水区建设,这种结构旨在保留废料,从而防止对河流流域造成污染。
- COP 37.4:海洋处置:采矿行业的会员不应使用海洋或湖泊处置陆基采矿设施产生的尾矿与矸 石,除非:
- 使用科学有效的数据,对各种替代方案进行彻底的环境和社会分析,结果显示海洋或湖泊尾 矿处置比陆基尾矿设施产生更少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与风险;以及
- 可以科学地证明,不会对海岸或海洋物种和栖息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
- 开展长期影响监测,包括对积累影响的监测,预先制定减缓计划。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第37.2项规定中针对尾矿与矸石处置的一般性要求依然适用。
o 决定对尾矿与矸石采取海洋处置可能是因为陆地上缺少空间,而且海洋处置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小于在陆地上处置。这可以通过充分的风险评估显示出来,风险评估涉及以下内容:
o 需要进行海洋处置的尾矿与矸石的特征;
o 识别可能受影响的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和栖息地、渔业资源、浅水区和深水区中的珊瑚、海绵和热液生物群落、海床和海岸特征;
o 由称职人员开展分析,分析与海洋处置相关的季节效应、社会经济因素和累积影响;
o 基准评估,比较海洋处置与陆基处置的风险与影响;
o 制定控制措施,预防、减缓与海洋处置相关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o 评估发现条件不适于采用这种形式的尾矿处置的,或者缺乏相关资料,无法开展此类分析的,应遵守预防原则。
检查:
- 您是否拥有针对尾矿与矸石管理的综合计划或体系?所有相关人员是否都了解?您是否将该计划或体系纳入与利益相关方开展的持续磋商和信息共享?
- 您是否拥有关于您采矿设施中尾矿与矸石物理与地球化学特征分析的最新纪录?
- 您能否向审核方提供证据,以证明所有尾矿与矸石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结构稳定,保护周围环境和本地社区?您是否已经开展风险评估?
- 如果您的陆基采矿设施采用海洋或湖泊尾矿与矸石处置,您能否证明,这样处置造成的负面影响和风险会更少,不会对海岸或海洋资源或生态系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进一步信息
以下网站提供有关尾矿与矿山废物管理的进一步信息:
- 酸性排水技术倡议(ADTI)金属采矿倡议ese.mines.edu/adti/
- 芬兰农业与林业部:大坝安全实践准则(1988)www.vyh.fi/eng/orginfo/publica/electro/damsafet/damsafe.htm
- 全球酸性岩排水(GARD)指南(2012)www.gardguide.com/index.php/Main_Page
- 大坝国际委员会www.icold-cigb.net/
-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采矿与生物多样性良好实践指南》(2006)www.icmm.com/page/1182/good-practice-guidance-for-mining-and-biodiversity
- 国际金融公司(IFC):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引——采矿(2007)www.ifc.org/ifcext/sustainability.nsf/AttachmentsByTitle/gui_EHSGuidelines2007_Mining/$FILE/Final+-+Mining.pdf
- 国际酸污染预防网(INAP)www.inap.com.au/
- 《采矿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实践(澳大利亚):尾矿管理》(2007)www.ret.gov.au/resources/Documents/LPSDP/LPSDP-TailingsHandbook.pdf
- 采矿中尾矿和矸石的管理(2009)www.eippcb.jrc.es/reference/mmr.html
- 加拿大矿业协会(MAC):《尾矿设施管理指南》(1998)www.mining.ca/www/media_lib/TSM_Documents/TSM_Publications/tailingsguide.pdf
- 加拿大矿业协会(MAC):《为尾矿和水管理设施制定运营、维护和监测手册》www.mining.ca/www/media_lib/MAC_Documents/omsguideeng.pdf
- 加拿大矿业协会(MAC):《尾矿评估协议》(2007)www.mining.ca/www/media_lib/TSM_Documents/2007_Protocols/TAILINGS_PROTOCOL_2007.pdf
- 澳大利亚矿物委员会:《持久价值指导》文件(2005)www.minerals.org.au/file_upload/files/resources/enduring_value/EV_GuidanceForImplementation_July2005.pdf
- 加拿大:矿山环境中性排水(MEND)计划www.mend-nedem.org/Default-e.aspx
- 内华达环保局:法令与规定ndep.nv.gov/ADMIN/NRS.HTM
- 欧洲酸性排水修复伙伴关系(PADRE)www.padre.imwa.info
- 南非水研究委员会(南非 WRC)www.wrc.org.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