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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认证咨询-SA8000标准下的童工问题及审计实践

发布时间: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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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背景信息,SA8000:  1. 童工


根据联合国2011年的评估报告,全世界大约有2亿1千5百万儿童从事形形色色的工作,其中88%(1亿1千5百万)的儿童从事危险的的工作(包括最恶劣形式的工作)。尽管在大多数国家雇佣童工是违法的但是实际问题依然存在。

贫穷通常被认为是产生童工的主要原因,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与童工成反比。然而,贫穷并非唯一的原因。文化信仰、传统风俗、贫富差距、市场需求(使用童工比成年人费用低)、缺乏处理童工问题的政治愿望,这些因素使得童工现象长期存在。譬如,许多国家传统的观念就是儿童应该为家庭增加收入,并且认为参加工作是儿童成长必经阶段。在其他一些国家,本地、宗族或家庭的风俗要求从事劳动是儿童接触社会必不可少的途径。

尽管童工问题异常复杂,但在国际上已经有了共识(其中包括童工问题非常严重的国家):

1)   儿童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方面,而不是工作

2)   童工危及有生产能力成年工人的供给

3)   童工使得贫穷和社会不公长期存在

4)   童工危及国家的声誉,也不利于出口

自1919年建立联合国以来,制订了10多个有关童工问题的国际公约,其中是以138号(最低年龄公约)和182号(最恶劣形式的工作)为奠基石。

除了国际和国家倡导禁止和根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外,私营部门日益兴起的生产守则Code of Conduct)对童工问题也异常关注。例如,自90年代发展起来的生产守则均有“禁止使用童工”这一规定。目前所有外部劳工标准,譬如SA8000标准、道德贸易行动(ETI)基本准则、和WRC标准守则,尽管各自不同的监督与推行程序,但都明确声明禁止使用童工。

 

III.A. 国际准则


138号公约在1973年制订,结合了之前有关童工问题的公约,成为了处理童工问题的最基本公约,并且适用于所有经济领域和各种工作。138号公约的核心是要求各成员国制订国家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并循序渐进地提高最低工作年龄,以确保儿童身体和智力得到充分的发展。尽管138号公约(并146号建议)允许部分发展中国家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14岁以及从事低强度工作的年龄为12岁,但最终目标是督促成员国循序渐进增加最低就业年龄以达到普遍接受的16岁的年龄。另一重点便是对于危及青少年健康安全和道德德的危险工作,要求从业人员的年龄不能低于18岁

1999年6月,联合国一致通过了有关童工问题的最新公约182号:《反对儿童从事最恶劣形式的工作》和190号建议。公约承认,全面根除童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首当其冲的是禁止儿童从事最恶劣形式的工作。

根据182号公约,最恶劣形式的工作包括:

a)    所有形式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作法,如出售和贩卖儿童、债务劳役和奴役,以及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强迫或强制招募儿童用于武装冲突;

b)   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卖淫、生产色情制品或进行色情表演;

c)    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从事非法活动,特别是生产和贩卖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毒品;

d)   在可能对儿童健康、安全或道德有伤害性的环境中工作。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规定,危害童工的工作类型包括:

A)     危及儿童身体、心理的工作和性侵犯;

B)     地下、水下、高空和密闭场所;

C)     危险机器、设备和工具,搬运重物。

D)     不健康工作环境,例如暴露于危险品、化学制剂或制造过程、温度、噪音或影响健康的震动。

E)     在特别辛苦的环境下工作,如长时间工作或上夜班、不合理限制工作地点。

(190号建议,第二部分,3a-e)

公约允许成员国自己界定危及儿童健康安全和道德的工作类型,并要求在和雇主与相关工人进行磋商后作出界定。公约规定成员国在界定危及儿童工作的时候必须考虑190号建议的第三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特别注意以下各点:

  1. 危及儿童身体、心理的工作和性侵犯;
  2. 地下、水下、高空和密闭场所;
  3. 危险机器、设备和工具,搬运重物。
  4. 不健康工作环境,例如暴露于危险品、化学制剂或制造过程、温度、噪音或影响健康的震动。
  5. 在特别辛苦的环境下工作,如长时间工作或上夜班、不合理限制工作地点。

国际劳动组织138号公约和182号公约都是基础性公约。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宣言,即使是尚未批准这些公约的成员国也应尊重,促进和实现的原则。直至2012年2月,已经有161个国家批准了138号公约,132个国家批准了182号公约,其他国家都在批准地过程中,这表明了各个国家对禁止使用童工尤其是根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承诺。政府批准ILO公约后,有义务:

  1. 建立和/或修改法律符合ILO的要求;
  2. 建立合适的法规管理工作/雇佣条件;
  3. 建立适当的处罚机制或其他制裁机制以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

 

III.B. 案例分析


巴西典型案例——奖学金和课余活动:

1995年,巴西社会保障部门启动了儿童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旨在根除童工普遍存在的现象。该计划支付能证明儿童在校上学的家长每月小额的津贴,这部分费用替代了如果儿童上班他们可以赚到的部分工资。此外,对于每个在该项目中的儿童,当地政府会从联邦政府中收到相同金额的津贴补贴课外教育和课后课程,以便平衡地方政府的收支利益,保持儿童在校上学。

这些方案已经分阶段推出,目标地区是在国内最贫穷的地区和使用童工行业的集中分布区域。由于巴西公民的支持和社会动员、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从而影响到了供应链并使该项目成功了。使辍学率从10%下降到0.4%,并计划推动高中招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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